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活动期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自治区民委在乌兰察布市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云冰主持会议并讲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郝云涛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聚力高质量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对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安排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鄂尔多斯供电公司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介优秀工作经验;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优秀成果点位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爱民社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乡代表进行现场模拟讲解;听取了通辽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等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相关工作情况。
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云冰在讲话中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内蒙古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通报了国家民委关于深化创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分析了当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提出三点工作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立足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的政治高度做细做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汇聚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进一步创新办法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要积极推动创建工作品牌化建设、规范化开展、精细化打造,推动创建工作在各行业各领域生根开花、硕果累累。三是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高质量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要精心做好国家民委实地验收迎检工作,努力在实地验收中充分展示成果成绩。要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要深入开展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行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做好创建工作成果集中展示,提高创建工作影响力。
各盟市民委有关负责同志及业务科室负责人,自治区民委有关处室,创建第十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代表,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优秀成果点位讲解员等参加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