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自1978年恢复建院以来,办公场所多次搬迁,2011年11月,正式搬入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的新建综合性技侦办公办案大楼。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9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57人,事业编11人,聘用制书记员23人,政法专项编中员额检察官24名,检察官助理17名,司法行政人员11名,技术人员3名,法警2名。院党组现有党组成员3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内设机构10个,分别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司法警察大队、机关事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有辉煌的历史,深厚的底蕴。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2002年2月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2012年被最高检评为“‘两房’建设先进集体”,2009年以来连续三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002年5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7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检察院”,院党总支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先进集体表彰40余项,80余人次先后荣获先进称号、记功和嘉奖等表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连年处于全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2015年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称号,2016年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2018年11月,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020年,被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评为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
在新的历史时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在新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依托区位优势,紧紧围绕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奋力开创现代城区、科技城区、民生城区、生态城区、文明城区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