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现有检察人员9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54人,事业编12人,聘用制书记员25。研究生22人,本科学历66,法律专业56人。共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有辉煌的历史,深厚的底蕴。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2002年2月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2012年被最高检评为“‘两房’建设先进集体”,2009年以来连续三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002年5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7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检察院”,院党总支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先进集体表彰40余项,80余人次先后荣获先进称号、记功和嘉奖等表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连年处于全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2015年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称号,2016年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2018年11月,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020年,被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评为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
在新的历史时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在新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依托区位优势,紧紧围绕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奋力开创现代城区、科技城区、民生城区、生态城区、文明城区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