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扫描二维码关注新城区检察院
扫描二维码关注新城区检察院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依法履职破执行僵局 释法解难护民生权益
时间:2026-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事执行是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与司法公信力。近期,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通过精准监督、检法联动、温情释法,成功化解当事人心结,切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前,柴某与杨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明确了杨某的还款义务。协议生效后,杨某迟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责任,无奈之下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未查找到杨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最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胜诉权益迟迟无法兑现,柴某心生疑虑,认为法院未全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遂向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坚持以民为本,第一时间面对面倾听申请人诉求。柴某提出,被执行人杨某的妻子长期经营水暖气门市部,家庭具备实际偿债能力,并非无财产可供执行。


为查清案件事实、厘清法律边界,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调阅该案执行卷宗,逐条核查法院财产查控、执行流程、办案记录等全部材料。经核实,确认杨某个人名下确无房产、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其妻子经营的门市部产权归个人所有,并非杨某名下财产。同时,该案在诉讼阶段未依法认定涉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杨某妻子不属于本案被执行人,法院不存在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履职违法情形。



查清事实后,检察官耐心向柴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用通俗语言讲解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执行主体范围、终本案件适用条件等法律规定,细致解答当事人的疑惑,逐步打消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


同时,为最大限度实质性化解矛盾,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法院执行部门沟通对接,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深挖执行财产可能性。案件办理期间,法院多次依法传唤杨某,但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配合执行。针对杨某消极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发布悬赏公告,同时深入杨某妻子经营的门市部开展沟通工作,细致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其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通过亲属规劝督促杨某主动履约。


最终,杨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联系柴某沟通还款事宜,双方最终自愿重新达成还款合意。至此,这起困扰当事人许久的执行纠纷圆满化解。柴某对检察机关精准履职、用心解难的工作态度和成效高度认可,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耕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坚持监督与解难并重、法理与情理相融,常态化破解执行难题,以检察履职打通公平正义 “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