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吴铁刚对五名检察人员的传导内容进行逐一点评,并充分肯定“传学赋能”成效。
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实务性”成果交流,提升传导培训质效。传导式培训的生命力在于“实务导向”,如果脱离了办案实践,再好的培训内容也会沦为“空中楼阁”。此次培训,授课检察人员分享的先进地区的先进工作方法与典型办案经验,源于实践、用于实践,指导性强。后续,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成果交流机制,引导检察人员将培训所学融入办案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开展交流研讨。通过“实践—总结—交流—提升”闭环机制,转化培训成果为办案能力,避免“培训时激动、培训后不动”,切实提升传导培训质效。二是要深化“对标性”经验借鉴,推动工作质效提升。成熟经验做法是走出工作困境的“参照物”、提质增效的“加速器”。此次授课展示了其他地区、单位有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事例。后续,需有针对性吸收运用,结合本院典型案例培育实际,推动转化应用,将办案理念、证据标准、制度参考转化为普适办案指引和工作规范,实现经验借鉴与检察工作实践深度融合,以先进经验带动整体工作质效提升。三是要提升“广交流”学习意识,提升队伍素养。新时代检察工作强调“协同性”“综合性”,需打破“部门壁垒”“个体局限”,树立“全员学习、共同提升”理念。此次培训安排不同岗位检察人员同堂授课,旨在增进彼此理解,希望检察人员以此种交流方式为契机,转变观念,增进理解,打造有凝聚力的检察队伍。同时,政治部要探索传导模式,支持业务骨干、资深检察官走上讲台分享经验,以个体学习带动集体进步,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升队伍整体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