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扫描二维码关注新城区检察院
扫描二维码关注新城区检察院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 推动检察听证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5-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检察听证工作保障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作用,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多措并举加强和规范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切实发挥检察听证工作在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办案质效方面的重要作用,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拓宽听证覆盖面

提升人民参与度


一是更新工作理念,拓展听证领域。强化“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的工作理念,引导办案人员更加深刻认识到公开听证工作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扩大听证工作覆盖面。2025年1-6月,共组织开展检察听证79场次,其中公开听证61件,不公开听证18件,人大代表参加29人次,政协委员参加14人,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化解矛盾纠纷71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是广泛招贤纳士,扩充听证专家库。在原有包含法律、金融、医疗、环保、新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的83人专家库基础上,于2025年4月新增7名专家进入“听证员库”,扩充“听证员库”至90人。在案件听证中,以随机选择听证员为一般原则,对于专业性、技术性强且情节复杂案件,根据案件特点和听证需求,精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作为听证员参加,通过听、询、评、议的方式参与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听证员的专业特长,显著提升听证意见的专业性和事实认定的公信力。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听证工作。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程序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听证工作的监督,人民监督员对所开展的79场听证全部到场监督,使听证程序合法有序,有效提升听证工作质效,更好地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头雁效应”

聚焦沟通联络


一是发挥领导班子带头作用。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全面开展。检察长、副检察长主持听证10件次,占比12.66%。院党组组织召开检察听证工作专题推进会,明确听证案件适用范围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督促各业务部门将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并把听证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通过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员的参与,实现纠纷妥善解决。


二是博采众议,密切联系专家成员。加强与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通过与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建立“联络群”及时推送检察工作相关情况,保障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度与参与率,实现听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监督员广泛监督,增强检察听证工作的透明度,并充分听取合理意见建议,高质效开展检察听证工作。


三是重大敏感案件,把基础工作做在听证之前。对疑难复杂案件中的焦点、分歧、当事人疑惑等内容,检察官在听证前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向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全面阐述、呈现案件相关情况,再通过听证会强化司法办案的释法说理,确保听证顺利进行,让当事人能够以看得见、听得请、想的通的方式接受检察机关的司法审查结果,提高了听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恪守听证程序

强化制度规范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发挥中枢职能。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作为听证统筹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联系,依托办案质效分析和研判会商,持续跟进各业务条线听证工作开展情况,将“应听尽听”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确保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知情权。根据听证工作规定,在听证会召开前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听证公告。公告内容详细,包括听证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听证相关事宜,为群众参与听证提供便利,充分保障公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


三是规范听证程序,贯彻意见落实。根据听证工作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听证人员资格审查、听证前准备等工作,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指导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规范填写《公开听证案件听证员意见表》《人民监督员意见表》等,对听证员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将意见建议转化为检察官办案的重要参考,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创新实践,以“如我在诉”的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