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妇女工作,保障妇女权益,激发全体女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5月9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妇女委员会成立大会,并选举产生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妇女委员会。
大会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5名妇女委员会委员,并召开了第一届妇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当选的第一届妇女委员会表示,将不负重托,团结带领全体女检察人员,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职责,为女检察人员搭建更多成长平台,维护女检察人员合法权益,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巾帼智慧与力量。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凝聚巾帼力量。妇委会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女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检察事业发展大局上来。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女检察人员需求。妇委会要当好“娘家人”,深入了解女检察人员在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积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心理健康讲座、技能培训等,关注女检察人员职业发展,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全体女检察人员要立足岗位建功,彰显巾帼担当。希望大家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办案、服务群众、改革创新中勇挑重担,在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业绩。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妇委会的正式成立,不仅是凝聚全院女检察人员智慧与力量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下一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妇委会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女检察人员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巾帼之智、巾帼之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书写新时代检察巾帼奋斗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