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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三个规定”之检察人员的烦恼⑨
时间:2025-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情景对话


检察工作责任重

“三个规定”要记清

公正司法是底线

廉洁自律保清名


如若遇到拉关系、说人情

我们该如何办

别担心

“三个规定”指引你前行



司法人员“三不得”: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司法人员“三应当”: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过问案件时办案人员应该怎么做?

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如何处理?

01


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由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02


本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03


上级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干预下级司法机关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04


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司法机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

办案人员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会受到保护吗?

受法律和组织保护。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办案人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不如实记录报告,会怎样?

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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